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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学法:顾客在宾馆被打,责任该由谁来承担

新闻来源:本站 发布日期:2014年8月28日 已浏览3853次

我是一家宾馆的保安员,前几天,顾客李某和店里的另一位顾客因为口角发生了争执,李某被打,于是来找我们赔偿医药费, 打人的又不是我们,为何要让我们赔偿,我多少有些想不通,我想问一下,宾馆应当赔偿吗?

答疑解惑:

从你的来信中可以得知,李某是在你们宾馆登记住宿的旅客,因此,两者之间形成一种住宿合同关系,宾馆应当向李某提供相应规格的住宿条件。而这里所指 的住宿条件应当 包括保护顾客在宾馆内的人身安全, 既然宾馆设置了保安员,也就说明其提供了保护顾客安全的服务。由于你在信中未作说明,当李某被打时,你们保安员是否进行了必要的保护 与阻拦,如果未做到,就说明宾馆并 没有提供适当的服务,也就构成了违约,也就应当为李某的被打担责。

同时,李某作为宾馆的顾客,同 时也应当视为接受宾馆提供服务的 消费者,因此两者之间也是经营者与消费者的关系。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 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以及 根据该法第十八条的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 保障人身、财产的要求。

如果宾馆没有尽到其应有的人身安全保护义务,那么作为李某,既可以以违反住宿合同为由,也可以以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为由,要求宾馆进行损害赔偿。

所以说,如果在找不到加害人的情况下,李某无法向其提起诉讼要求赔偿。那么,李某是可以直接起诉宾馆,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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