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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惠州保安员工资商讨工作完成

新闻来源:本站 发布日期:2014年10月23日 已浏览2964次

日前,惠州市保安服务行业工会联合会与惠州保安协会通过工资集体协商,最终研究制定2014年度行业最低工资标准为2000元;初级保安员最低工资标准为2200元;非全日制保安员法定节假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每小时45元。其中,行业最低工资标准比2013年提高了200元,涨幅为11.1070,并增加了等级工资最低际准和非全日制工资最低标准。据悉,2014年惠州保安员工资集体协商的重点为最低工资标准08月1日下午,惠州市保安服务行业工会联合会向西城区人保局提交了备案申请书,经西城区人保局审查,所有备案申请材料齐全,完成备案受理。同时,自西城区人保局备案受理之日起15日内未提出异议,2014年保安员工资集体协商协议书即行生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惠州市委指示精神,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企业职工工资协商共决机制、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惠州市保安服务行业工会联合会按照《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积极开展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在前期征求惠州市总工会、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大部分保安服务公司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把握协商范围、明确协商主体、规范协商程序,于7月23日组织召开2014年保安服务行业工资集体协商会议。

会议由保安管理支队支队长、保安服务行业工会联合会副主席王文柱主持。会上,职工方首席代表惠州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政委、保安服务行业工会联合会主席李宝刚带领的职工方协商代表与企业方首席代表委托人惠州保安协会副秘书长何钢带领的企业方协商代表就协商议题进行研讨。最终,经会议审定,就工资支付办法、工时计算方法和最低工资标准等三方面达成共识,并在7月26日召开的惠州市保安服务行业第一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二次全体代表会议上予以审议通过。

惠州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政委、保安服务行业工会联合会主席李宝刚强调指出,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是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总工会和惠州市总工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具体表现,是建立保安服务行业工会联合会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对企业健康发展、保安队伍稳定和保安员素质提升具有重要意义。下一步,惠州市保安服务行业工会联合会将继续在市总工会领导的支持下,在劳动用工、‘培训教育、福利保障等方面下功夫,深化和巩固协商成果,切实使保安员通过协商获得更多实惠。

此次协商,受到了惠州市总工会领导的高度重视,市总权益部部长司健、副部长石燕秋、市政法卫生文化工会副主席徐闻、西城区工资协商指导员辛大雄到会。市总权益部部长司健在讲话中,首先对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圆满完成表示祝贺,并指出此次协商力求简洁、实效,为企业和保安员搭建起了沟通和交流的平台,特别是在去年协商的基础上,今年在职业等级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小时工资标准两方面有所突破,是突破、是创新、是亮点,已在全国工会系统成为典型,希望在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党委的继续领导下,工会联合会以工资集体协商为切入点,大力开展与职工利益和企业发展相关的活动,提高保安员素质和服务水平,提升保安员良好社会形象,为惠州安全稳定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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